邻居与孩子


温暖的房间被凉爽的夜所包裹,在这漆黑的夜中传来此起彼伏的虫鸣与蛙噪,桌子上的纸边降落了一只小小的甲壳虫,静静的停在乳白色的灯光中,却不知道我正在注视着它,老家的环境是那么的静谧与舒心,似乎让我忘掉了一些事,同时让我期待着什么。

幼小的孩子无论再顽皮,做了什么错事,他总是天真的,不会有什么坏心眼,而大人如果跟一个一无所知的孩子动手动脚那就是素质上存在严重问题。今天晚上却遇到一件令我心情糟糕的事。让我对邻里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挽惜,两家相隔不过数米,仅仅是因为小孩之间的顽耍却让一方家长对另一方小孩动起手来,并且导致小孩轻微受伤,双方家长进行激烈的争吵。

父亲闻讯后赶过去才得知,几个小孩在乡间的田坎上走路顽耍,小红(化名)不小心将小海(化名)挤下田坎,但并未摔伤,小海的母亲在地里干活发现自己儿子摔下去,便赶过来使劲拽着小红的手臂要求她把小海拉起来,本来只有五六岁的孩子,小红被弄痛了就哭了起来,小红的爷爷奶奶赶来,发现小红手臂以至于不能抬起来,可能是轻微的脱臼,双方便展开了激烈的争吵,后来我父亲将两家劝开,对小红爷爷说:“你老就是先生(医生),先给小红把手杆看看,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这件事确实是她不对,再怎么着也不能小娃儿动手,本来娃儿的膀子又嫩。”幸好小红的爷爷是我们当地的土医生,对跌打损伤接骨舒筋很有一套。于是拿出药酒瓶,把小红膀子捏了一捏,再擦上少许药酒,小孩子是不会装病的,刚才手臂还痛得拿不起来,现在就能抬起摸自己的脑壳,登时就和哥哥去玩耍,我父亲拿了点钱给小红爷爷说了几句安抚的话也走了。此事在父亲的调解下才算作一个了结,否则小红的父母知道此事,还不知要闹到哪步田地。

我对于这种父母是无法理喻的,如果自己的孩子确实受到其他孩子的伤害,倒是可以去理论,但都不应当报复在孩子身上,毕竟都是不懂事的稚子,何况自己的孩子本来并未受到什么伤害,母亲就强制另一个小孩去拉,并且将其手臂扯伤,造成轻微脱臼,这是任何一个明事理的成年人都不应该干的事。

而且这种事发生的情形并不少见,前不久看到重庆新闻报道,说小孩A在幼儿园里将小孩B的脸给抓伤,小孩B的父亲就气冲冲的跑到幼儿园按住A要求其跪到地上不许动,任何人也劝不住,后来打110才拉开。结果肇事者被行拘。

这些事从一方面反映了父母对子女的爱,但爱要有正确的方式。对子女的爱不能建立在对他人子女的伤害之上,即使因为子女受伤也不能用以牙还牙的方式对弱小的孩童施以暴力来达到报复的目的,从而渲泄自己的愤怒。愤怒应当得到适当的扼制,尤其是对比自己弱小的人,宽恕是人类一大美德,历来古训及先哲们都教我们为人处事要有一张宽宥别人的胸襟。
宽恕应当建立在明理的基础之上。可厌的是道理不能入耳而心胸又极狭隘,这种人不仅可厌而且可怕。能够明白人情世故,是人与人进行融洽交往的基石,不能明白人情世故,那就只能犯错,造成一种不和谐的氛围存在于宇宙中,甚至伤害别人,最后自己承担恶果。

相较于城市的居住方式,农村的聚居是最容易建立起紧密的社会关系,人类的历史过程中紧密的邻里关系一直是社会关系的基础结点。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这种十里乡亲的关系越来越淡薄,同时也越来越可贵。城市中的的邻居,朝夕之间经常晤面交流的机会甚少,老死不相往来的悲哀逐渐成为普遍现象。远亲不如近邻的俗语其实就是讲一个互相帮助的道理,隔得近是一种资源,不用去接交什么高大上的人物,现实中的生活关系更有利用价值。自古长期的聚居生活就是为了互相扶助,驱赶野兽共享食物,从而更好的生存,现在是野兽死绝食物不愁,城市的人们怀念的还是乡里群居的乐趣,因为我们需要更好的生活,需要更丰富的感情。感情的丰富同时带来的是实质的利益。我父母小时候常常对我说,见到认识的人要主动打招呼,嘴巴甜点无所谓,这些东西其实是非常好的。邻居之间就是熟悉与亲密,一方有困难各方来支援,如果成了仇人,积怨已久,虽然不会主动害你,但绝不会帮你,心中是巴不得你更惨。比如一家被强盗偷或被火烧,他也不会吼一声或拿盆水泼一下。

道理是很浅显,但世上总有不明就里的人,有的也许是天生成,人性更改不易,但能看到一点其中的恶果,能以爱自己孩子的心去同等对待他人的孩子这种品格就高了,因自己的糊涂或愤怒而产生无谓的伤害这种后悔是没有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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