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不了的人

今天去开一个遗嘱案子的庭,没有正式开,因对方当事人没有到场,下面要说的并不是庭审情况,只是发发牢骚。

我们经通知后,法官反复变了几次时间,后来还是定在当天去法庭。开庭的时候,法官说对方不来了,我说不来了直接给我们说就行了,何必再跑一趟呢,其实把当事人叫来一趟是有必要的,我事后想,因为要当事人交钱,要交的钱也不经我的转手,避嫌。

法官说要被告应该不来了后,我说那就公告嘛,走正常程序。然后法官说要交公告费,大概300元。当事人不忌讳的在法庭上对法官说,“这个案子我已经花了 6400元了,啷个还要交钱。”法官说:“我们只收取1400元的诉讼费,其它的是你给的律师费。”

法院收诉讼费是按整个房子价值收取的,约15万元,算出诉讼费1400元。按理律师费也应该按15万的价值乘以律师费收费指导比例5%,约8000元,实则我只收了她 3000元。不知是其老朽还是故意。出法庭后,我严厉的批评了她说,“打官司要花钱,你给的几千元,我应该给你讲得很清楚,如果你不是很清楚律师的收费标准,那么正常情况下律师费用你应该付8500元,都是看在...的面上,但是你在法庭上报怨都花了6400元真的是极不恰当的言语,你晓得不!”。当时她儿子也在旁边, 赶紧说,不说了不说了,我们晓得。

因为被告生辰都是五几年前的事,我跑了三处派出所最后才把原始档案查出来,第一回,我叫她陪我一起去她居住的派出所,临出门时,有另外一男一妇似乎发觉出我是律师,就问我一点离婚方面的事情,我解答了一会儿,那一男一女已经走在前面了,当事人在旁边好心的给我打圆场说,“傅律师非常好,你们有什么事请他肯定没有错。”我还暗暗心里感激呢,结果她刚朝那两人说完这句话,立马转头对我说:“我这个案子一定要给我打赢哈!”马上又向前面那两说:“傅律师非常不错,你们以后有官司就找他嘛。”说完这句话,立马又转头对我说:“傅律师,我这个案子一定要给我打赢。”当时,我就像心灵被绑架了一样的感觉。等那两人走远了,我就对她说,“你如果信不过,可以不委托,反复强调说一定要打赢官司,有没有意思。”其实,一开始我就详细给她分析了案情的发展,觉得应该没有多大问题,但是都晓得,律师怎么能决定案子的发展后果,我怎么可以给你个“一定”,当事人也许对这方面不理解,但是,对于一个据她自己说都是当过国企领导的人,我仍然有点介怀。这是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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