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于成龙》-01关于休妻桥段

我是一个很少看电视的人,却喜欢在网上找很多免费的电影来看,几年前确实是这样。国内往往不乏优秀的电视剧,历史剧类有如《大明王朝1566》等。这些电视剧都不是我追着看了,一般是听别人看过之后介绍还不错,才试着看一两集,是否符合我的口味。

这两天中央一套正在播放一个电视剧叫《于成龙》,讲的是明朝灭亡时山西的一名贡生,叫于成龙的,自小读孔孟之书,汲汲于科考,在40来岁时得中一贡生,却正值明朝败落,清朝万事待兴之际,考了几十年的科举,一腔经纶无处得吞吐,虽有一些没落之意,但他生性刚强,内心正直,有一颗匡扶正义济世为民之心,敢于死怼仗权势的官僚恶绅,虽尚未做官,却狠得地方百姓的尊敬。

时值新兴大清王朝的用人之际,国家机关政权的运作需要文人维持,朝廷下令,认可前朝科考人士,加以任用,于成龙以贡生身份候补,在新朝新政任用时掣签上任,抽到广西罗城地界任七品知县。自此,于成龙在他一帮朋友的辅助之下,在广西罗城这无法无天的地方开始了他除暴安良,励精图治的为官之途。

在这个电视剧中的前面几集中,其中有一个情节的设计有违基本的常情与当时的律法制度。就是于成龙的小舅子(邢家良,邢济堂的侄子,邢济堂对玉兰一家有救命之恩)娶了玉兰后,离乡去外地做生意,后来忽寄一封休书回家,将玉兰休掉。当然这是为了情节的需要,但是结合整部电视剧来看,很不符合常理与法律的。

古代封建社会是男权社会,女子几乎是男子的附属,即使是这样,在古代离婚这事,也不是男方动不动一写休书就可以离婚的。从唐代后,对于夫妻婚姻的结束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七出三不去”的礼法伦理制度,而电视剧《于成龙》中因剧本的需要对涉及休妻一事的使用却很轻率,我自然知道这是情节需要作为玉兰与柳晋阳(柳晋阳是于成龙从小玩尿泥长大,一同读书的好朋友,柳晋阳对玉兰很喜欢,但是玉兰为报答于成龙家与邢家的救命之恩,委身嫁于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邢家良)之间感情悲剧的辅笔。

这部电视剧对于刻画一些生活细节人情物理方面做得相当不错,对于历史剧的拍摄是很可贵的,历史剧就应该让观众充分体验到历史的风味,从细处着手一砖一瓦,一言一语,要让人感受到这不是现代的事,如此渲染出来后才能充分营造一种古装剧的意境。

古代休妻的“七出三不去”网络上有很多资料,大学时学习法制史有了解过,其大概的意思如下(资料主要参考维基百科):

妇有七去(男方可以休妻子的情形):
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
无子,为其绝世也;
淫,为其乱族也;
妒,为其乱家也;
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
口多言,为其离亲也;
盗窃,为其反义也。

妇有三不去(男方不可以休妻子的情形):
有所取无所归不去;
与更三年丧不去;
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从玉兰被休桥段看,她是无条件被休的,严重不合情理,宋清朝律法不至于如此偏颇。该剧中另一硬伤是,作出休书的邢家良的叔叔是学堂的先生邢济堂,这老先生既然作出了《论语别裁》又教出了于成龙等高徒的人,在接到邢家良休妻的信函后,难道就没有对照“七出三不去”的伦理规则考究一番。当然对于电视剧,你一较真就漏洞百出,大家还是抱着一种消遣心态看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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