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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案件

上个月承接了一个遗产纠纷案子,了解到死者再婚后与第二任妻子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信息登记两个人的名字,对于份额划分没有问题,被告提出房款大部分都是她缴的,没有证据证实,另外提出要求多分遗产,目前《继承法》第十三条  第三款规定: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被告能有法律依据的只有曾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过,因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她并没有来料理后事,所有丧葬事宜全部是死者儿子办理的,从这个侧面可以看出,他们再婚后并没有真切的感情在里面。 这个案子中,比较复杂的一个情况就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后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已经产生继承法律后果,其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享有遗产份额,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其母亲的死亡,则使其母亲的继承人对母亲享有死者遗产部分份额有继承权利,因此需要将其母亲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追加为被告,参与分配。 Photo by ZEKERIYA SEN on Unsplash

Blogger的Notable主题如何让缩略图在中国显示

Blogger官方主题可以说款款经典。之前用过Contempo主题,这个主题除了本文介绍的缩略图的问题外,在右侧上部有个人简介区块,在中国境内使用的话,个人简介由于是调用blogger后台数据,因此显示不正常,如果去除这个区块,主题整体效果欠佳。 因此这次开始尝试Notable主题(Dracula款)。Notable主题比较简洁,其实前端主要是解决调用缩略图片的问题,参考这篇文章: https://blog.iljw.me/2019/07/blogger-thumbnail.html 我选择用: https://images.weserv.nl/ 的图片CDN功能。 找到主题中的这部分代码: <style> @media (min-width:1168px) { <b:eval expr='&quot; #snippet_thumbnail_id_&quot; + data:post.id'/> { background-image:url(<b:eval expr='resizeImage(data:post.featuredImage,256,&quot; 1:1&quot; ).cssEscaped'/>); } }@media (min-width:969px) and (max-width:1167px) { <b:eval expr='&quot; #snippet_thumbnail_id_&quot; + data:post.id'/> { background-image:url(<b:eval expr='resizeImage(data:post.featuredImage,1167,&quot; 3:2&quot; ).cssEscaped'/>); } }@media (min-width:601px) and (max-width:968px) { <b:eval expr='&quot; #snippet_thumbnail_id_&quot; + data:po

重庆律协拟上调会费

据说微信里流传着《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征求调整会费收取办法意见的通知》,对重庆会费收取律师协会打算这样办: 原先的会费收取标准,虽然没有按律师事务所实际的营业收入乘以比例来计费,但是分阶段的收费,还算是比较合理,但是如果按这个调整方案,一方面增加了底层如我这样的负担,另一方面反而减少了大所的费用。 对于小所来说,成本负担相对大所应该重得多,由于大所在硬件与资源方面占有极大优势,竞争力也比小所强。小所的社保、人员工资等方面的费用没有优惠,尤其是新晋律师,实在不容易。 所以,我也呼吁: 1、按律师事务所实际的营收计取会费,5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收取不超过5000元单位会费,100万以下的营业收入收取不超过10000元会费; 2、免除执业三年以内律师的会费,对招收实习律师、执业三年以内律师的事务所实行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