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网友的来信及回复

前言:我很感动,下面这位网友通过我的博客了解到我,并给我写了一千多字的留言,倾述他的遭遇,希望我给予他一点法律建议。下面分别是他的留言与我的回复,记录在此是对自己的一个鼓励。具体名字隐去。
石材厂老板的留言

我是做石材行业的,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新出台后,区安监局有到镇上组织开会,大概是2014年9月份,第二天马上有安监部门和职业健康服务公司与带 黑社会性质的特种设备维护单位来我厂里说一年要收多少多少的。我回来打电话问那家职业健康服务公司的收费明细,他说就那个价,然后我说:“机器少可以少 吗?”,职业健康服务公司的说:“你不做安监的说可以也没事的。”接着就挂电话。
我就觉得是官商勾结,然后去镇上纪委办公室反映这个问 题!2015年1月20日又来两个人来厂里直接开了张单,我看我老婆到楼上房间拿公章下去,我以为又是来敲诈的或是诈骗的就把单子撕了,接着他们就出去开 了一张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后来经过了解我才知道是有这个事!第二天安监的就出了十几个人来我厂里检测还有喊我做笔录!隔天我就按照他们要求重新找了家职 业卫生健康服务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付了款!但是他现在今天又让我们市场方要我去区安监局接受行政处罚!
因为是新出台的规定,重庆上千家中小加工厂据我所知的办理好了的就是多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检测,而且感觉是书面文章就是个形式!因为根本没有行业标准,完全是他们安监的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 们市场上几百家都是和我一个情况的做了十几年了,他现在单独要处罚我一家,今天26号我去了,他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给我罚两万,我就2个工人,每个月还给 工人钱自行买劳保用品,他20日开了于2015年1月27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罚,但是我在23号就已经按照他们要求去于职业健康服务公司签订了合同了,他现在还是要单独处罚我一家!另外我前天发信息和当事的安监工作人员沟通了,他 说他这没怎么,主要是他们的#副局那里要我去处理,我也明白是要我去送钱!行业不景气加上上个月交了厂租,真的目前没有钱去处理这个,傅律师你觉得我这个 可以告得赢吗?今天我去了另外那天做笔录的工作人员我跟他哭穷他又说要我自己去他们#副局那里说说!
我就不知道他们是执的什么法,新法规出 台,大家以前都没有的。现在整改就是到6月份都完成不了的,而且整改了变化也不大,就是企业多出钱,当中对企业工人有岗前体检和在岗体检还有离岗体检,这 个对企业和工人有保障其他都没,我那个石材切边机是带水作业的他非说还是有灰尘,我并没有正式加工。这个石材行业的标准我们都不知道,他也不知道。我文化 不高只看了些安全生产法的介绍上面写要工会和安监部门共同于安全生产法为前提制定一些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再来监督!
他们现在就凭着我撕那个通知单的事要处理我,要整治我!
我觉得人民赋予他们执法权力不是为了来凭个人喜好滥用职权来奴役人民!
工人的健康和安全我们企业主(虽然我还是家庭作坊式规模不大)一样重视!工人的工伤保险我们也是一直有买的!我们自己做老板的都没有买!工人的保障有了,企业主一样需要关怀!工人这里做不下去可以换工作,我们投资几百万下去了一亏完就是要跑路要跳楼自杀的!
傅 律师您给我个建议!我是去借钱来让他罚(他们意思现在我去找#局委屈求全是可以少的)还是来借钱来打官司!现在外面很多货款收不回来!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 日本人喊中国人东亚病夫,中国人就是怕事,有问题花点钱可以解决就认命就服从!我有老乡劝我花钱消灾去领罚了就算了!但是我绝不妥协!我不服!
人民赋予他们执法权力不是为了来凭个人喜好滥用职权来奴役人民!

  • 李某某
  • 2015年1月27日凌晨三点


以下是我的回复


关于石材厂行政处罚问题法律初步意见

李老师:
感谢你相信我,将你遇到的情况写了1500多字讲述给我听。现在,我就你所遇到的问题作以下几点答复:
首先,界定政府部门的执法行为为合法与不合法
新 的《行政诉讼法》已经出台,同时今年中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实际上,你所遇到的事情,与前面两个国情是息息相关的。安监部门要对你处罚,他是有这 个权利,但是其执法行为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限,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相关部门能做的,他就不能做,相关执法部门要对相对人进入处罚等,必须要有相 应的法律(这是广义的,包括行政法规及不违反法律的政府性规章)依据。
这是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在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就要考虑你遇到的具体问题了。
国 家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及其实施细则,这个是安监部门执法的依据,所以你只要符合该法以及相关实际细则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他们就没有理由对你进行处 罚。当然这个问题也比较复杂了,因为你处在石材加工行业,也许安监部门对该行业的监管会依据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所以还要对你从事的石材行业相关强制性规 定进行了解,这也是打官司维护自己权利的前提工作。
其次,政府部门执法过程中程序正当的要求以及相对人申辩的权利。
政府相关部门要对相对人进行处罚,其处罚的过程必须要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程序进行,比如告知,给予合理期限整改等。这些也可能成为其违法执法的情形。
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如对你进行限期整理和罚款处罚),相对人(你)按行政诉讼法或行政复议法,你可以要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部门提出复议,或最后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其执法行为不合理合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我是否可以给你代理诉讼,这个要取决于,1、我对你所遭遇的情况有通盘了解,从法律角度我认为有胜诉的可能性;2、我收取一定合理的代理费。
以上意见。


2015-1-27


评论

叶子说…
企业主在此情形下的压力是比较大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方方面面确实是需要考虑的。而且很多标准的获取都不如法律的公开性强。希望能够看到此案的下一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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